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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医保门诊、住院2017年新政策
(享受公务员待遇部分)
发布日期:【2017-01-09】  点击数:【
门诊:起付段400元(不区分在职退休),超过后医保基金报销2000/年。自付比例为:个人账户有余额的自付20%,医保统筹支付80%;个人账户没余额的自付30%,医保统筹70%
38类慢性病限额不变。报销比例为:个人账户有余额的自付15%,医保统筹支付85%;个人账户没余额的自付30%,医保统筹支付70%。(没有起付段)
七方面人:
门诊:无起付段,自付10%,医保统筹支付90%,年度限额3万元。超过3万元后可向医保中心申报慢性病,个人负担4%
以上均限在个人定点医院使用。
住院:住院起付段480元(三甲医院800元的60%),不区分在职退休。自第二次起一次递减20%,最低200元。自付比例为:在职7%,退休5%
七方面人:不设起付段,个人自付3%
详细内容请参阅省医保文件(本单位属文件中“10%补助医疗保险统筹基金。。。”)最终解释权归省医保中心。
 
附件、省直医保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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