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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医保政策解读
发布日期:【2021-06-09】  点击数:【

一、大学生加入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?

驻石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缴纳石家庄城镇居民医保费,对入学时缴纳全部学 年医保费的,在校学习期间如遇个人缴纳标准上调时不再调整。

二、大学生参保后将享受哪些方面的医疗保障?

为鼓励高校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,医保中心每人每年拨付70元,对于2021年度参保后医保中心往个人账户每人每年拨付170元。大学生参保后将享受住院统筹、意外伤害统筹、急诊抢救费用报销、特殊病种费用报销、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和普通慢性病费用报销7个层次的医疗保障。

三、学生参保后享受医保待遇时间如何规定?

大学生缴纳医疗保险费后,其参保当年的91日至次年的831日,毕业年度享受医保待遇期延长至当年的1225日,1226日医保关系自行终止。

四、参保后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是哪?

我校杏苑校区门诊部为唯一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。

五、住院时要注意哪些问题?

1)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外,必须在石家庄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,住院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和病历本。

2)大学生在休学、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期、教学实习期间在外地住院的,应该在家庭所在地(和身份证地址一致)或实习医院就医(出具实习证明),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,开学后一个月内需将报销的各种材料报于学校门诊部医保办,办理报销手续。

六、异地住院、急诊抢救住院如何办理报销手续?

报销所需材料主要有:住院全部病历资料复印件、住院费发票原件、医疗消费总明细复印件、诊断证明书,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,银行卡复印件(备注好开户行、行号、本人手机号);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(各医保群群文件里都有)。每月的110日,将上述材料交到校门诊医保办公室由工作人员统一办理。

七、住院统筹基金医疗费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是多少?

住院医疗费的支付办法采取规定起付线、共付线(基本医保支付比例、个人支付比例)、封顶线的办法制定待遇水平。

(一)在石家庄市区:每次起付线是:一级医院200元;二级医院800元;市属三级医院1000元;省属三级医院1500元。共付线是:一级医院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5%,个人支付比例15%;二级医院医保支付70%,个人支付30%;市属三级医院医保支付65%,个人支付35%;省属三级医院医保支付60%,个人支付40%

(二)石家庄市外住院:

1、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转院就医的

1)转往省内的,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按在本市市区就医待遇标准执行。

2)转省外医保医院的,每次起付线3000元,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45%,个人支付55%

2、未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的

1)转往参保地以外医保协议医院的,起付线4000元,医保基金支付30%,个人支付70%

2)转往参保地以外非医保医院就医的,基本医保基金、大病保险不予支付。

八、意外伤害如何办理报销?

1、意外伤害主要包括:中毒、锐(钝)器伤、灼烫、冻伤、雷击、触电、酸碱等液体伤害、野兽或家禽袭击(注射疫苗除外)、碰撞伤、撞击伤、跌倒、坠落伤、坍塌、淹溺、火灾、辐射、爆炸等情形。

2、发生意外伤害或急诊抢救如何办理备案?

如发生意外伤害或急诊抢救可就近就便就医,但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市医保中心(电话0311-85983229)办理急诊抢救病种或意外伤害认定手续;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,待病情稳定后,应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就医。

九、社保卡如何补办?

如果你的社保卡不慎丢失或损坏,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石家庄市社保中心补办。地址:槐安路与南长街交口路南,市人才中心七楼,电话:0311-8963271589633827

十、大学生医保不予支付的范围是哪些?

1、学生出国以及赴港、澳、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;

2、学生违法犯罪、交通事故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自杀、故意自伤自残、医疗事故等医疗费;

3、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;

4、整形美容、义齿等医疗费;

5、市医保中心没有认定的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。

6、没有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,不享受我校以上医保政策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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