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膳食科职责范围
发布日期:【2016-11-11】  点击数:【
在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,负责两个校区食堂的管理工作。
一、负责膳食科全体员工的思想教育、职业道德、业务技能学习,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树立全心全意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。
二、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,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,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。
三、认真制定、落实和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,并按照程序聘任其负责人。
四、加强管理,严格劳动纪律,合理调配各餐厅的技术力量,确保两校区一日三餐正常供应。
五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大宗食品集体采购政策。严格准入、退出机制,认真落实招标制度。管理好膳食科各餐厅主、副食的集体采购工作。
六、负责食堂原材料采购、验收、出入库、使用、维护、加工出售以及各种炊具、机械的购置、维修工作。
七、严格财经纪律,搞好财务核算,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查监督,精打细算,做好成本核算,合理使用资金,维护就餐者的利益。
八、实行民主办伙,认真听取就餐者的意见,积极履行膳食管理委员会的职责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办伙水平。
九、认真落实“网络厨房”和“明厨亮灶”要求,加强自我监督和省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监督,确保食品安全。
十、常态化做好食堂疫情防控工作。
十一、组织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,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食堂的伙食质量、服务质量和卫生质量。
十二、按合同定期核算、返还供应商采购费用及饮水、洗浴、服务社、外聘餐饮公司的营业收入。
十三、严格考勤、考核制度,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及劳保用品。
十四、加大膳食科伙食改革的力度,不断完善和规范运行机制,高度维护学校的稳定。
十五、认真学习、执行各级的方针、政策、指示等。
十六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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